一、店面转出去后悔了要多少违约金?
一、店面转出去后悔了要多少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来。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裁减。当事人约定对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金进行清算的,违约方还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清偿债务。二、法定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双方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要履行其中的条款,如果一方违反想要解除合同,那么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双方在协商合同的时候就要把违约的责任和违约的金额全部的写上去,避免在之后就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总结:一、店面转出去后悔了要多少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来。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检察机关对监视居住的规定有什么?
检察机关对监视居住的规定有什么?一、检察机关对监视居住的规定有什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 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一、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1、?更广泛的债券市场参与性。债券基金作为机构投资参与方,具有更广泛......
·公民偷用路灯电怎么处罚
公民偷用路灯电怎么处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依照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
·房屋买卖的中介费该怎么计算
房屋买卖的中介费该怎么计算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
·监护人与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与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
一、店面转出去后悔了要多少违约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