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1、“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基于物权优先原则,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先于租赁权设立,不论租赁权的性质是属于债权或是物权(学术界目前尚存在争议),都应当先保证抵押权人权利的优先实现;2、“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在如今房价飞涨的时代,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规避高房价的新方式。但是作为房屋购买人,在拍卖时一定要留意该房屋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而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也要预先留意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法院查封,以防范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二、动产是否包括在买卖不破租赁范围内?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4、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综上所述,法院执行债务人房屋的时候,可以对其进行拍卖,如果房屋存在租赁合同并且还未到期,作为租客,不会受到拍卖的影响,可以继续行使租赁权。也就是说,买卖不破租赁不仅存在于二手房买卖中,也适用于法院拍卖。
总结: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一、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现在我国已经将醉驾列入了可以被判刑的行为中。醉驾并不因为醉驾人的身份不同就会给以不同的处罚,法律......
·一、银行卡盗刷案件责任与权利有哪些?
一、银行卡盗刷案件责任与权利有哪些?银行卡盗刷案件责任与权利有刑事责任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处罚享有的权利,包括委托辩护的权利等。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当股份出现一些问题公司的股东满足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退股。在一般的情况下,股东退股就会产生一定的责任,而且要对其他相关的资金问题进行解决......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