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二手房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买?
  
  如果二手房存在如下情况,则千万不要购买,对有问题的房子,假如你买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比如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由于二手市场交易量大、购买人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您应该擦亮自己的眼睛。买房一定要留心,对一些存在问题的房子千万不要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而买房,不然您以后可能会遇到一些产权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实际上特别的简单,主要是卖方不能想当然的觉得承租人也买不起这件不动产,所以从头到尾都没有告知承租人,无论承租人到最后要不要购买,提前告知承租人这本来就是房东应尽的义务,并且要确定买方能接受得了这样的交易。
  
  
总结: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通货膨胀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影响有哪些
      通货膨胀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影响有哪些?当您资金周转不开时,越来越多的通过借贷来进行周转。在借贷关系中,有很多方面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着借贷双方的利益,通货膨胀就是其中之一。您对于通货膨胀......


·律师打官司由谁取证起
      民事纠纷是谁主张谁举证,刑事案件有检察院举证只能被告人有罪,劳动仲裁举证责任有用人单位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对举证责任制度作出了“谁主张、谁......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


·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有哪些形式
      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有哪些形式一、虚假出资有哪些形式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


·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河北省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况可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


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