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律师建议:鉴于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只要在年利率36%内,都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因此,出借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和利息,发生争议后,由法院来做综合计算和评定,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如何约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1、约定违约金的方式:(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可约定违约金的限额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例如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虽然很多时候,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都是择一而行的,但实际上法律中也是允许一并主张,由此可见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也是可以共存。不过也要注意,若是在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时候,累计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否则的话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张那一项。
  
  
  
总结: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刑事案件嫌疑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要立案,然后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的,有的被告出于侥幸心理,不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拒绝提供有价值的口供......


·继承股东的权利?
      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一、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


·民法通则里肖像权是民事纠纷吗?
      作为自然人,我们的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保护。肖像权代表着公民的基本的人格权利。如果未经本人允许,有不法商家或不法分子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和侮辱其肖像,我们就可以使用法律的武......


·醉驾坐牢对孩子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前途
      醉驾坐牢对孩子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前途,特别是政府机构方面的,若父母仍在服刑,会是子女在政治审查方面无法过关,很难进入国家单位工作,而且报考军警学校也很难。判刑过后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包括什么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达到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万元以上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