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二、社会抚养费的特点有哪些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2、征收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3、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虽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国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所以说,父母即使对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说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就可以免除子女的抚养义务。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总结: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欠钱不还法院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不管怎么办?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欠债不还到法院起诉是有用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
      现在很多人都想去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想去就能在此立足的,很多人在这些城市上班十几年了,依然只能住在自己租的小房子里,那么上海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我......


·如何解决集体企业拆迁款的归属问题?
      如何解决集体企业拆迁款的归属问题?一、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集体企业的拆迁补偿款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依据《乡镇企业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


·替别人顶打架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替别人顶打架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帮别人打架,将受害人打成轻伤,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不公诉的情况有哪些?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公诉?
      立案不公诉的情况有哪些?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公诉?公诉与自诉是相对的,但它们都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言的。公诉一般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恶劣的案件的,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一般不采用公诉。那......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在签合同前还是签合同后......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