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授予的要求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一般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时候,需要看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而提出专利申请,并不是每个都会被授予专利。在规定的三大专利中,尤其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最为严格,而一旦被授予发明专利,在每年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年费的情况下,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可以达到20年。
总结: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1)质量监督站质监站是代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行使政府对成都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业务上受省交通厅质监站指导,具体职能是:在市交委的......
·一、离婚抚养费合同怎么写?
一、离婚抚养费合同怎么写?离婚抚养费合同甲方(男方):乙方(女方):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年限一般会判多久?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年限一般会判多久?(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哪里办?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
·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
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一、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1、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2、谨慎做出辞退的决定3、收集固化辞退员工的证据4、面谈前的准备5、面谈的实施6、办理离职......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一、如何补办单位解除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