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
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没有明确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阶段。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民事案件中,对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点规定的是快到期前的6个月,但诉讼时效中断的话就不一定了,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当事人必须要在哪一个时间段起诉或者说是向对方下发相关的请求,可是,时效中断以后全部都是要重新开始计算的。
总结: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没有明确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阶段。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每一个犯罪都要满足法......
·定金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定金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制定的。按照从随主走的原则,一般要是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从合同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由此,很多人都就搞不清楚定......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我国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江苏省各......
·受工伤后该走的社保工伤赔偿程序
怎样走社保工伤赔偿程序,这一直以来是广大劳动者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却不知道找谁说理是一件麻烦事,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社保工伤赔偿该走哪些程序。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
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时间点是否有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