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1、合理信赖原则
  
  信赖原则认为,在合理信赖被害人或第三者将采取适当行为时,如果由于被害人或第三者采取不适当的行为而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对此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合理信赖不等于轻信能够避免)。
  
  例如,汽车司机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时,因合理信赖他人不会横穿公路而正常行驶,如果他人违法横穿公路被汽车轧死,该汽车司机便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
  
  有的行为存在危险性,但该行为属于社会允许的范围。只要行为遵循了行为规则,都不应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即使最终导致了法益侵害,也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例如,从事科学试验的人总是预见到了试验失败可能性、但只要遵循了科学试验规则,即使试验失败造成了损失,也不能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3、监督过失
  
  由于业务及其他社会生活上的关系,在特定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形成了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行为,在事前要进行教育、指导、指示、指挥,在事中要进行监督,在事后要进行检查;对自己所管理的事项,要确立安全的管理体制。进行这种监督与管理,是监督者的义务或职责。
  
  如果监督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监督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被监督者产生过失行为引起了危害结果,或者由于没有确立安全管理体制,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监督者主观上对该危害结果就具有监督过失。司法实践,许多具体的玩忽职守罪表现为监督过失;现行刑法事实上也肯定了监督过失(参见刑法分则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1)监督过失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①因缺乏对被监督者的行为的监督所构成的狭义的监督过失。
  
  狭义的监督过失,实际上是二人以上的过失竞合,即被监督者的一般过失与监督者的监督过失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例如,在外科手术时,医生对护士的行为有监督义务,如果因护士的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医生同样应对这种事故承担监督过失的责任。
  
  ②由于没有确立安全管理体制所构成的管理过失。
  
  例如,工厂负责人随意决定将贵重设备堆放在露天,由于雷电起火而烧毁了设备。该负责人主观上就存在没有确立安全管理体制的管理过失。
  
  注意:监督过失并不是独立于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之外的一种过失,相反,监督过失仍然具有刑法所规定的过失的基本特征。
  
  很多人为了追求刺激会做一些比较不安全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心理只是追求刺激,从未想过,要做一些违法或者是给社会和被人带来危害的事情,但是最后的结果确实是违法的,那么公安机关也会秉公处理,不过在处罚上会减轻处罚。
  
  
总结: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一、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分四种情况来维权。第一种情况,要回房客拖欠的房租,并让房客搬走。1.通过口头诉讼从终止合同,让房客立马搬走。同时要求房客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缴......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把共有财产给别人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婚姻法》第十七条......


·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意思死刑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该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


·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享有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


·自书遗嘱有效期多久 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遗嘱也是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之一,并且通常要是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此时就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遗产,就不会涉及到法定继承的问题。而在遗嘱中有多种方式,其中就包括了代书遗嘱与自书遗......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