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是指腓骨在受外力或者不可抗的因素下骨折,且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鉴定是否造成伤残,评出伤残等级,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在法律上是怎么样规定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胫、腓骨骨干骨折的定义
  胫、腓骨骨干骨折,在全身骨折中约占13.7%。10岁以下儿童尤为多见。其中以胫、腓骨双骨折最多,胫骨次之。腓骨干骨折最少。胫腓骨折治疗虽较容易,且多无明显的功能障碍,但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出现感染、迟缓愈合或不愈合等并发症,甚至有截肢的严重后果。
   二、肢体丧失功能的伤残程度评定:
  1、伤残程度评定要件。应具有明确的损伤病理基础,肢体有较严重的损伤,如骨折、脱位、韧带断裂、重要神经损伤、局部皮肤肌肉严重损伤等,经治疗终结后,仍存在引起肢体丧失功能的病理性改变;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的检查方法,确证其肢体丧失功能的程度已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要求。初次鉴定时,应充分考虑到肢体功能逐渐恢复的可能。
  2、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规定,评定其相当的伤残程度。
  下列损伤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可视为一肢功能丧失10%以上,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1)锁骨骨折致肩关节活动丧失15%以上的。
  (2)肱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成角(≧20°)或旋转(≧15°)。
  (3)股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成角(≧15°)或旋转(≧15°)。
  (4)胫骨骨折畸形愈合:成角(≧12°)或旋转(≧10°)。
  (5)膝关节半月板破裂经手术治疗的;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经手术治疗的。
  (6)累及关节面的骨折,经影像学证实遗留创伤性关节炎的。
  (7)尺骨、桡骨、胫骨、腓骨骨折,经治疗两年以上骨不愈或并发慢性骨髓炎两年以上,伤者放弃治疗,视为医疗终结的。
   三、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一肢功能丧失25%以上,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
  (1)肱骨、股骨骨折,尺、桡骨双骨折及胫、腓骨双骨折,经治疗两年以上骨不愈或并发慢性骨髓炎两年以上,伤者放弃治疗,视为医疗终结的。
  (2)股骨头确诊为坏死,且伤者不要求行置换术,视为医疗终结的。
  (3)腓总神经损伤致足下垂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
  3、周围神经损伤的关节功能评价,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C.6条之有关规定进行。
  4、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应视为该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以上就是关于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的相关资料,从规定来看,腓骨骨折两年以上不能治疗成功可评为伤残,腓骨骨折功能丧失25%以上且不治疗也可定为伤残,我们在取得经司法机构鉴定伤残结果的时候,可以根据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是指腓骨在受外力或者不可抗的因素下骨折,且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鉴定是否造成伤残,评出伤残等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
      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一、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某某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


·公司注册地可以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可以变更吗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很多人存在一个误解,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员工,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证明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