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商标权的取得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而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授予商标权。实践中,商标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到底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一)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
(二)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事实。一旦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取得了商标权,就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未经注册的商标知先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已垢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该已使用的商标取得商标权。因而,现今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商标注册原则。
采用注册原则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并不排除使用原则在特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意义。我国《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一法律,体现了在特定条件之下的使用原则。
(三)混合原则。这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虽然没有注册,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如这种对抗成立,已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如对抗不能成立,商标注册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些国家所采用。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特定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其商标依法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即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即商标权法律关系产生。作为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一样,其取得方式依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又称继受)取得。这两种取得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商标权的取得是否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
(二)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得,即商标权的取得不是最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传来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有偿或无偿地取得商标权;第二种方式是根据继承程程序,由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有的商标所有人想要更多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就会将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在取得了商标权之后,才能更多的获得来自《商标法》等法律的保护,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
总结: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商标权的取得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而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授予商标权。实践中,商标权的确定需要遵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方法是不同。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盗窃罪的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若行为人构成了盗窃罪的话,则就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对实施盗窃行为的人进行从轻处罚。那么实践中,盗窃罪的从轻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我......
·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人们在开车过程中,如果违反交通规则,危险驾驶,就可能发生交通肇事,导致人员及财产发生损失。对于肇事司机来说,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案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而定。而在我......
·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签协议合法吗
没有法律效力。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要承担赔付责任。工伤免责协议违反法律原则,属于无效协议。上下班造成的工伤事故,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工伤待遇由工伤......
·怎么写退还定金的诉状
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提起诉讼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分为这几部分:标题、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受理法院、具状人姓名及日期。一、......
·收缴是不是行政处罚?有哪些依据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治理也在不断的加强。行政处罚即使我国社会管理部门进行社会管理时的一种手段,相关的收缴行为就是为了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和我国社会治安,进行的一类行政处......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