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司法所得任何通知都是强制性的,不去的话,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醉驾案子中犯罪嫌疑人肯定会接到公安机关的相关通知的,不管是国家司法机关还是行政单位,只要确认是这些单位依法给我们下发的通知,那都必须按照通知书上面的信息到指定的地点去接受调查。而且没有一个驾驶员会不知道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
总结: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不可以,司法所得任何通知都是强制性的,不去的话,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预谋杀人用不用赔偿
故意杀人罪,作为一种非法强制剥夺别人生命权的恶劣犯罪,犯罪分子不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者的家属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故意杀人罪应该这样赔偿:故意致人死亡的,赔偿......
·哪些案件必须行政复议才可诉讼
行政相对人在对行政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法律规定必须是复议前置,那究竟哪些案件必须行......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
·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信用证交易,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它可以作为现金交易,普遍在各个贸易市场中互相流通。但是,信用证不是每个人都有,如果您想要使用信用证,您必须得去......
·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
·现在很多人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而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通过
现在很多人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而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但即使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此时也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的,那么贷款买房子首付百分之多少呢?要是......
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