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确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依据,各国刑法理论说法各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接触说。以行为人的触觉为依据,凡已实际触及财物的,不论是否将财物盗走,均为既遂,反之为未遂;(2)转移说。以被盗财物的位置变化为依据,已使财物移离其原位的,为既遂,反之为未遂;(3)藏匿说。以被盗财物是否被隐藏为依据,已将财物隐藏的,为既遂,反之为未遂等。二、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如何处罚《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罪三档法定刑对应三个犯罪构成:基本构成(数额较大),一级加重构成(数额巨大),二级加重构成(数额特别巨大)。这与“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精神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起草的审判长陈学勇去年曾在《人民法院报》上以《同种犯罪部分未遂的定罪处罚问题探讨》为题发表文章,提出对数额型财产犯罪案件部分未遂的处罚的一般原则是:首先要分别根据行为人的既遂数额和未遂数额判定其各自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未遂部分还需同时考虑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后根据比较结果,如果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为基础酌情从重处罚;反之,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则以该量刑幅度为基础,酌情从重处罚。个人理解这一同种犯罪案件部分未遂的处罚原则对所有侵财类犯罪都应适用。犯罪未得逞和犯罪未遂不太一样,犯罪未得逞是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那么在在刑法中规定了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非主观的条件下造成没有实施完成犯罪行为,因为犯罪未遂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所以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进行处罚时也是会酌情以及从轻处罚的。
总结:一、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确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依据,各国刑法理论说法各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储蓄存款是一个普遍意义上较为安全的储蓄方式,在储蓄存款时需要签署储蓄合同,储蓄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到许多法律上的规定与细节,一旦出现错误就会在日后产生储蓄合同纠......
·面部轻伤鉴定标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面部轻伤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
·那些行为构成玩忽职守?
那些行为构成玩忽职守?一、那些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
·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2023
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2023一、过失犯罪有哪几种类型(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
·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当感情破裂,人们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让自己结束婚姻,重新开始。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离婚时,会选择上诉离婚的方式来处理离婚中的相关事务,这其中包括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等等......
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