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

  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
  
  一、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
  
  关于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的辩护,是除了无罪辩护之外律师维护被靠人合法权益的三种辩护形式。研究它们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司法人员正确执法具有重要作用。
  
  (一)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概述
  
  1、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的概念和特点
  
  从轻辩护,是指律师根据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事实或情节,依法提请审判人员在量刑幅度以内给予被告人从轻判处(从轻判处,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中线以下判处),或适用较轻刑种意见的辩护。减轻辩护,是指律师根据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事实或情节,依法提请审判人员在某罪法定最低刑幅度以下给予被告人判处意见的辩护。免除刑罚的辩护,是指律师根据被告人具有的事实或情节,在认同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依法提请审判人员免除其刑罚处罚意见的辩护,免除处罚,既包括免除主刑,又包括免除附加刑。
  
  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的特点是:(1)它们是在同意控方指控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提出辩护意见的辩护。在这三种辩护形式中,律师不是从根本上否定控方指控被告人无罪,而是根据被告人具有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事实或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意见。
  
  (2)部分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三种辩护不象无罪辩护那样,从根本上否定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只是根据被告人具有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事实或情节,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意见,因此,这三种辩护的目的,旨在维护被告人应当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权益,只部分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的地位和作用
  
  这三种辩护,在辩护中处重要地位。具体表现为:
  
  (1)它们是处于无罪辩护之下的辩护。这是因为,这三种辩护的效果,只是部分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被告人无罪的合法权益。它们所处的地位依次是:免除刑罚的辩护、减轻判处刑罚的辩护和从轻判处刑罚的辩护。这种地位的划分,是依据辩护的效果大小而划分的。由于免除刑罚的辩护,能使被告人不受刑罚处罚,人身得到自由,这比减轻和从轻辩护的效果更好,故处在第一位。而减轻刑罚的辩护效果次于免除刑罚辩护而好于从轻辩护,故处在第二位。由于从轻辩护的效果既小于免除刑罚的辩护,又小于减轻刑罚的辩护,故处在第三位。
  
  (2)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的辩护的难度较小。由于这三种辩护不是从根本上否定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而是在同意控方指定有罪前提下,只维护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权益,因此,辩护的难度比无罪辩护要小。在辩护过程中,只需要律师列举被告人具有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事实或情节,并运用相应的证据,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论证即可。
  
  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它的作用不如无罪辩护那么重要,但是,也不可轻视。它们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能维护被告人的部分合法权益。这是指它们虽然不能从根本上维护被告人无罪的合法权益,但是能分别维护被告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合法权益。
  
  (2)能保证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和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由于这三种辩护形式,使被告人应该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判处辩护意见一旦被审判人员采纳,又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正确适用,就保证了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和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3)能促使公诉人提高执法水平。由于律师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是公诉人在起诉书或公诉词中遗漏或不愿意承认的内容,经律师在辩护词或辩护意见中提出和论证以后,就使公诉人了解到自己工作的不足,从而保证其吸取教训,这样,就促使了公诉人提高执法水平。
  
  3、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的原则
  
  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作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辩护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准则。虽然这三种辩护的效果次于无罪辩护,但是,为了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律师也应当遵守某些不可少的原则。现根据辩护实践,将其概括并试述如下:
  
  (1)认可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
  
  如果律师在查清案情之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也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控方指控的罪名成立,且有事实和证据证明,因此,律师应当尊重案件事实,认可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如果指控被告人犯有重罪(如伤害等)而律师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轻罪(如轻伤害等),这时,也只能在认可控方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将重罪作为轻罪辩护,而不能作为无罪辩护。当然,如果律师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连轻罪都不构成,而属于无罪,那么,就属于作无罪辩护。作无罪辩护,应当遵守无罪辩护的原则,这不在此文研究之列。
  
  (2)区别情况,准确辩护
  
  律师在认可控方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区别情况,根据案情作相应准确辩护。区别情况,是指区分被告人是具有从轻处罚的事实或情节,还是具有减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亦或是具有免除刑罚的事实和情节。准确辩护,是指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属于从轻辩护的,就作从轻辩护,而不作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属于减轻辩护的就作为减轻而不作从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属于免除刑罚辩护的,不作从轻或减轻的辩护。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既能使辩护意见为审判人员接受,又能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据实依法进行辩护
  
  据实依法进行辩护,是指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详言之,是指在为被告人作从轻辩护时,律师应当根据案件中确有的从轻的事实或情节,再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为被告人作减轻辩护。
  
  针对于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从轻处罚,首先犯罪嫌疑人的所犯罪行不是特别严重,且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有明显的悔罪以及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调查的行为,否则法院很难判决犯罪嫌疑人进行减轻处罚。其次犯罪嫌疑人的对于犯罪事实并未完成,那么律师就由更充足的辩护理由了。
  
  
总结: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一、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关于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的辩护,是除了无罪辩护之外律师维护被靠人合法权益的三种辩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与调整方法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


·谁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谁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谁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有解除权的一方向......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民事诉讼二审败诉后可以再上诉吗,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败诉后可以再上诉吗,再审的条件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一审胜诉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如果没有,并且不服一审判决,是可以向法院上诉进行二审的。对于民事诉讼二审,并不是所......


·如何认定婚内强奸?
      如何认定婚内强奸?如何认定婚内强奸??《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


·公证费用是多少
      合同公证的收取费用是: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标的总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3.标的总额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标的总额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


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方法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