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一、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二、怎样认定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认定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变更,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居民身份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管理、颁发的,发放给境内的年满l6周岁中国公民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
  
  三、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会怎么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有的公民都是会持有身份证以及其他个人证件的,那么此类证件也是可以提供证明身份以及其他相关的作用的,如果说有不法公民伪造、变造以及买卖居民身份证明等行为后也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当事人也是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也是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的。
  
  
总结: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一、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商业车险新条款是什么?
      商业车险新条款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


·对于传唤和立案哪个在前?
      传唤和立案哪个在前?立案在前,传唤前需要立案,立案前不可以传唤。如果发生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是需要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有的刑事案件可能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的刑事案件可能由......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


·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喝酒量不同处罚醉驾标准会变吗?
      喝酒量不同处罚醉驾标准会变吗?喝酒量不同处罚醉驾标准不会变。只要在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范围内处罚醉驾的标准就不变。未达到醉驾的酒精含量则被定位酒后驾驶,按酒后驾驶的标准进行处罚。根据饮......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