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批捕是认定罪行吗

  一、检察院批捕是认定罪行吗检察院批捕不一定就意味着一定有罪,但批捕说明基本犯罪事实成立。在我国,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二、检察院批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做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逮捕令也就是公检法机关发出的逮捕命令。在我国逮捕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批捕不代表着就一定是认定了罪行,但是一旦批捕,就表示着公安机关有比较充足的证据,证明基本犯罪事实成立,认为其对社会有危害性,不适合继续留在社会上造成威胁,而检察院的批捕,只是做了批捕和不捕的决定。
  
  
  
总结:一、检察院批捕是认定罪行吗检察院批捕不一定就意味着一定有罪,但批捕说明基本犯罪事实成立。在我国,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
      一、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爷爷奶奶算是监护人吗?
      一、爷爷奶奶算是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


·通常起诉肖像权要赔多少钱 一、通常起诉肖像权要赔多少钱?
      通常起诉肖像权要赔多少钱一、通常起诉肖像权要赔多少钱?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其实我们个人的荣誉跟肖像都应该是属于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因为现在其实您对于自己的肖像权的使用有的时候是非常不注意隐私的保护的,而且现在的朋友圈或......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


检察院批捕是认定罪行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