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一、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还是需要看二人合伙的当初是不是对这些合伙的资产有特别的约定,又或者合伙企业是在二人结为夫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
  
  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现实中的确有很多的夫妻会为了赚钱而合伙一起开设公司,作为公司出资股东的二人如果在婚姻破灭之后自然需要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计算,但是因为公司规模和资产都是较大而必须合理进行清算和分配,如果不是婚后的财产是不可以参加到分配中的。
  
  
  
总结: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一、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合伙股东离婚后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还是需要看二人合伙的当初是不是对这些合伙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
      协议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合同签订后我们是需要对内容进行履行的,后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是可以根据合同的违规处罚内容做相应的处罚,还有就是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内容,......


·现在很多人花大价钱买房,还要考虑房屋保修的问题。房屋质量保证
      现在很多人花大价钱买房,还要考虑房屋保修的问题。房屋质量保证书是由开发商写给户主的一份文书,房屋在人为长期使用下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开发商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给户主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你知道哪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那就是被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律秩序的安定;要考虑到大部分相对简单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认定,又考虑到部分案件相对复杂,需要仲裁机关来认定。工伤认定机......


·刑诉法移送案件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有人想法院进行起诉时,并不是接到起诉法院就会受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先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权限不够则不能受理。但如果受理后发现本法院不具备该案件的管辖权则需要进行移送处......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