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
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2、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的公证行为是婚姻当事人通过婚前协议对婚后的落实,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结婚的确不是为了离婚,但谁也不能保证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不会发生变化,与其逃避它,不如认可它。
3、避免了更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从而有利于夫妻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高度开放和自由,现代人爱情的物欲化,导致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从而又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然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的增多,从财产的范围到财产的构成以及财产的数量等较之以往都发生了转变,呈现出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财产数额显著增多、投资经营性财产所占比例增大的趋势,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类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相当难以理顺,分割困难,有许多夫妻即使在法院判定后,依然纠纷不断。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准司法制度,为人们预防这一财产问题上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4、结婚前,男、女双方依法到公证机构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因为公证书不同于一般文书,它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作用,一旦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书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将“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列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之一。
二、如何申办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3、提交公证申请表后,公证员将会受理该公证。公证员会向当事人询问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等问题,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同时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谈话结束后,当事人需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最后,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至此履行完毕。
婚前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但如果涉及到的个人财产是比较多的,那么建议其实可以进行一个公证,来加强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当然,这并不是该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
总结: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夫妻财产关系法律认定根据本条的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法律认定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
·正当防卫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而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是一种用来惩戒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他的种类也分好几种种,主要有人身罚、申诫罚、行为罚、财产罚这几种。很多人就想知道了,到底这些处罚是什么意思呢,那么,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带领......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2023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
·怎么拖延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相信夫妻双方在结婚时都不会想到日后会以离婚收场。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许多婚姻经过一段时间后,其中一方可能会认为双方已经没有感情而提出诉讼离婚。这时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必然会想要......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离婚时彩礼应返还一半左右,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