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
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1、产生的依据不同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2、存在的范围不同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而从给付义务只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3、内容不同附随义务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4、在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附随义务因为不是对待给付,所以合同一方不履行付随义务对方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如果一方不履行从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二、司法解释1.附随义务的概念: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王泽鉴先生的观点,他认为附随义务是在债之关系上,除给付义务以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间尚发生保护、照顾、通知、忠实及协力义务。2.从给付义务的概念:从给付义务简称为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存在的目的是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发生原因: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当事人的约定、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的合同解释。综合上面所说的,从义务是属于合同里面不可缺少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是在主合同约定好了之后所约定的义务,这种主务最主要的就是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两者是属于不同的法律条款,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合同本身的类型来办理。
总结: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1、产生的依据不同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先亡故子女有无继承权?
逝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
·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中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中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随着科研、设计、施工、管理实践中客观情况的变化,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不断地进行标准规范制订、......
·刑事案一般拘留多长时间审判?
一、刑事案一般拘留多长时间审判?一般一个案件从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审判大致要经历4个月或4个半月的时间,这只是一个平均时间,到每一个案件时则要看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是否充分、被告人......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一、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借条的正确书写格式一、借条标题书写在顶部为防止出借人将借条的性质改变,在写借条时要将标题写在纸张顶部中间,标题间不要留空格;二、借条中要写明借款用途为防......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1、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并不是必须的,法律规范仅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不是强制过错方必须支付赔偿。夫妻应当互相履行忠实义务,互相尊重......
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