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满足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才生效

  满足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才生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同时通常也是属于无偿合同。所以在赠与人做出了赠与财物的意思表示之后,作为受赠人也需要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这样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当然,有些时候赠与人可能会在赠与合同中附条件,要求在条件实现的时候,赠与关系才会成立。
  
  
  
总结:满足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才生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私募基金公司是市场经济上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私募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高,所以很多人都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途径,私募基金进行代销也是当前比较普遍的一种形式......


·如何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关于监护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


·民法总则取得时效规定的内容如何?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取得时效规定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是指自主的、和平的、公然的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


·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


·股东直系亲属同业竞争范围如何认定?
      股东直系亲属同业竞争范围如何认定?一、股东直系亲属同业竞争范围如何认定?股东直系亲属同业竞争范围的认定具体如下:1.原则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拥有的......


满足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才生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