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北京国民经济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同时,由于北京经济在全国处于领先范围,所以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比其他地方要高一些。那么,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我们来带您学习一下。
  
  
  一、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北京市标准为50元/天。
  
  六、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八、残疾/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伤残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十三、财产损失
  
  以实际损失为准。
  
  以上内容就是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生损害赔偿标准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就是残疾金,残疾金要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得出的伤残等级来计算,不一样的伤残等级得出的残疾赔偿金额度不一样,因此,受到人身损害时要在规定的时限进行司法鉴定。
总结: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北京国民经济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同时,由于北京经济在全国处于领先范围,所以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北京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遗嘱继承房产的效力肯定是对于法定继承顺序的,所以即使其他子女争也没有用,当然可以,立遗嘱的人可以指定将自己的遗产给任何一个人继承。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


·实刑一年抵缓刑多久时间?
      实刑一年抵缓刑多久时间?实刑一年是无法抵扣缓刑的时间,缓刑是对罪犯的考验机会,如果缓刑的考验时间到了又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形,就不会再对罪犯实施剩下的徒刑了。如果是有期徒刑的缓刑,自判......


·网络诈骗犯罪方法有哪些?
      网络诈骗犯罪方法有哪些?网络诈骗犯罪方法有:网络传销类;网络购物诈骗;网络中奖诈骗;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股神”网上传授炒股经验等诈骗手段等。发生了网络诈骗涉案金超过2000报警公安机......


·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些有的股东为了不想继续出资但又享有股东资格有可能以各种隐蔽的手段来将其已经缴纳的部分或全部资金抽回,这些手段便为抽逃出资的形式,那具体的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注销的结局的,对于那些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