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另一方接受的,法律将认可该合同的效力,不管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签字盖章与否,均在所不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换言之,法律认同事实合同关系,虽然合同的签订有些许瑕疵,只要符合一方履行了主给付义务,对方又予以接受这两个构成要件,该合同就成立生效,双方当事人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所以在实践中,愿意合同得到实际执行的一方在对待合同签订的瑕疵,或者处于合同弱势一方因情况紧急或工作被动来不及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对方当事人尚未签字盖章但又要求立即履行的时候,不妨起草好合同项下标的物或者主要义务的书面签收文件,请对方当事人在自己履行完毕合同主要义务以后予以确认验收,从而对合同签订时的瑕疵进行补正,以使合同得以成立生效受法律的保护。这同我们平常所说的“生米煮成熟饭”形成既成事实有点相似,可能区别在于合同的事实履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解决这种类型的问题最关键的就是要收集保存好对方接受主要义务的证明,比如收货单,验收证明和承诺付款书等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但一方已经履行义务而另一方已经接受,那么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在以后涉及到合同类问题,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总结: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
      一,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广大小伙伴发生了受伤事件。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用人单位会给赔偿的。当我们发生工伤,但是有人对工伤伤残鉴定不服该怎么办。我们应该由上而下的复查程序,确定鉴定的合理性。如果......


·一、公租房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一、公租房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公租房是不能乾地分割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指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什么代通知金是什么1、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中华......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公安机关......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