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大部分都需要签订合同,同时,有签订合同,当然也有解除合同,解除协议,因为有某种原因,单方面不得不解除协议,那么双方关于协议的有效性进行维权,但是,双方也会对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是什么而产生疑惑,接下来,让在本文中为您介绍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都有什么。
  
  
  一、 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
  
  
  所谓解除合同,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解除合同的条件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在我们签订合同的同时,一定要了解其中的内容,与一些相似的语句进行区别,向我们本文中的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这两种是不一样,所以它们产生的作用和法律依据也是不一样的,能够正确区别法律上的一些相似,就可以避免一些错误的选择。
总结: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大部分都需要签订合同,同时,有签订合同,当然也有解除合同,解除协议,因为有某种原因,单方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公司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大学生毕业以后都会投入到找工作的大军中,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您普遍会从人力资源主管口中听到一个词——五险一金。这关系着大学生就业后的福利待遇问题。那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公司的五险一......


·缓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知道对于一些罪犯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官可能会判缓刑。而法律中也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是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那这个缓刑与死缓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我们整理......


·已经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已经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


·对于法院要逮捕如何执行?
      一、对于法院要逮捕如何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房产证刚办好马上可以过户吗
      可以。房产证刚刚过完户,是可以马上再次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要缴纳营业税。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


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