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3、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4、监狱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小组每月集体研究一次,有死亡危险的及时办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5、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取保人带回,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取保人要认真履行保证义务。《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这类罪犯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患有重病的不会在对社会造成威胁的,经过我国主管部门审批,这类犯罪人员可以进行治疗。一旦触碰我国的法律,对公民造成伤害的,应立即结束这类监外执行,重新回到监狱进行服刑。
总结: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侵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侵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2、有关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1、合同......
·一、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
一、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不论是在《民法典》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
·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说到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其实多半都是指协议离婚中的手续吧。只有在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的,最终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
·轻伤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诉吗
不可以,对于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是对方逃跑下落不明的,受害人不可以自诉。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自诉案件类型,不可以自诉。自诉......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
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