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

  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
  
  一、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二)、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16、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2)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以下;
  
  (3)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被当场查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4)主动提供线索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赃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侦查机关没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处理,只能够进行扣押,交由检察院和法院进行处理。法院对相关的赃款一般是属于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归还。但是如果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其他方式所获得的非法财产,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冲国库处理。
  
  
总结: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一、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
      虽然可以对罪犯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如果没有成功的经受住考验,那就还是要被执行原判刑罚。而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不同,那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呢......


·要怎么样才能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摆脱了旧中国社会封建的思想后,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对此,我国还有专业的机构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那么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是哪个呢?我们......


·一、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吗?
      一、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吗?醉驾交保证金一万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


·在我国房产合同离婚能否注消一方吗?
      在我国房产合同离婚能否注消一方吗?房产证没办理之前是不能去掉一个人的名字的,因为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只能等待房产证办下来进行房产证变更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其次,尽管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


·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登记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二、存单质押风险(一)银行贷款中的存单质押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


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