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6、有机非隔离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7、非机动车行经公交车站(站牌左右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乘客急奔上下车的,乘客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8、在路段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无行人信号灯),与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应按照我国的交通法规进行驾驶,驾驶时照顾行人的安全。特别是在路口、红绿灯、斑马线处,优先照顾行人的安全。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交通,一旦发生交通违法事故时,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交通案件进行处理和判决。
  
  
  
总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民法总则代理人需要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代理人需要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于人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法律,因为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依据民法典来进行解决,主要原因就是民法典就是一部十分完善的法律,主要作用就是来解决民事纠纷保......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继子的继承权跟亲生的孩子是一样的;如果是遗嘱遗产,那么遗产必须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不在继承顺序中的其他......


·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在实际生活中,基本上每一个经济行为,都存在买卖合同。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对于很多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人来讲,知悉违约责任条款才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违约......


·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批准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