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采取了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的;
  
  8、劳动者开始依法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9、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
  
  10、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即使是在法定情形下辞退员工,那也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下辞退,即过失性辞退,那么按照规定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格外也要注意,若是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那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一、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规定?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侵权人是要赔偿损失的,这点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但是很多人对该规定的内容并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


·单位职工上班中脚扭伤算不算工伤
      单位职工上班中脚扭伤算不算工伤一、单位职工上班中脚扭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劳动合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


·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
      对于准备买二手房房的新人来说,经常会听到关于房屋两证的问题。没有接触过这些内容的新人显得非常迷惑。到底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两证呢?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房......


·2023年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2018年违规停车罚款多少?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


·出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纠纷
      出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