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关于司法鉴定可能您比较熟知的就是亲子鉴定,尸检等情况。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接收到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以后,肯定是会给当事人最终下达一份司法鉴定结论书的。有很多人在拿到司法机构提供的司法鉴定结论书以后,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一般来说司法意见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缺乏一定的保证力,必要的话可以在办理一次司法鉴定。二、司法鉴定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三、司法鉴定的法医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院都可以委托。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法院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这时候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期就是当期了。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其实,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性的,比如说自己在一年前申请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论到今天为止都是有效的。具体要看您要拿到这份司法鉴定结论的意图是什么,如果是以司法鉴定的结论作为重要证据提起诉讼的话,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在准备诉讼的时候再申请司法鉴定,这也是为了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总结:关于司法鉴定可能您比较熟知的就是亲子鉴定,尸检等情况。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接收到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以后,肯定是会给当事人最终下达一份司法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一、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样的?行为犯犯罪中止的认定一般是从犯罪要件入手的,具体的行为犯罪认定条件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


·老公有外遇怎么办
      老公有外遇怎么办(一)妥善处理自己的情绪一旦确认老公有外遇,正常人都会出现愤怒、羞辱、挫败、焦虑、委屈等负性情绪。这些情绪的出现和所发生的事件相对应,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第一步......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为了严查当前普遍存在的开车玩手机现象,交通部门也开始行动了。除加强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还充分运用监控系统,全面抓拍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


·一般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
      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关于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