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虽然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离婚后,灭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父母会以孩子不按照自己所规划的道路行走,就不支付其教育费用的情形,此时,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1、如果一方未尽到家庭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
  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
  4、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没法律上的依据。
  5、如果你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上写明父亲是他,他不承认,他要举证证明,申请亲子鉴定是由他申请。
   二、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但若处理不好,会发生家暴,故而我国婚姻法规定,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即使在法院判决后,仍旧不愿意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此时,由履行自己义务的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总结:虽然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离婚后,灭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自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


·上海买房的要求是什么
      房是人们衣、食、住、行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因此买房更是人们不得不面对及选择的课题,特别是在上海买房。那么,在上海买房具体有那些要求呢?详细内容请帮您解答。一、契税征收标准:1、......


·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合同诈骗金额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两高”关于《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鉴定死人么
      在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的死因持有怀疑态度,他们可以申请对被害人进行死亡司法鉴定,找出死亡原因,帮助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另外,司法鉴定的范围是比较广的。那么,......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共同财产是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的,房贷是属于双方的共同的债务,也是应该由双方先自行......


·全车盗抢险赔付条件有哪些
      车辆商业保险当中有一种是盗抢险,毕竟车辆的价值也很大,如今盗窃车辆的情况也还算比较多。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之后,就会给自己的爱车上一个盗抢险,一旦车辆被盗,至少可以转移部分的风险。但要......


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