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但是,人身损害赔偿也受1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申请期限不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侵权赔偿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一般也不会被法院受理。
  二、其他规定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侵权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有效期限部提出申请的话,那么劳动者个人是可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来提出申请的。当然,这个申请是一年之内。如果超过这个时限将会不再受理。
  
  
  
总结: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同时还有可能违反《刑法》的规定。因此,在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和......


·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的权利、义务有什么
      当我们遇到各种诉讼案件的时候,司法鉴定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作为证据的关键性存在,对案件的判决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如果当事人对第一次的司法鉴定的结果有不满意或者不接受的,可以申请重新鉴......


·企业五金商标被他人冒用怎么办?
      维权途径有哪些?1.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


·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
      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先予执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还有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


·对于盗刷一卡通会犯法吗?
      对于盗刷一卡通会犯法吗?会犯法,盗刷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种违法行为。盗刷是指用各种非法形式复制他人信......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