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之后,责任主体需要在法定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在受到判处书之后的十日内,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国家的颜面,责任机关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若不予赔偿的,也需要在书面告知赔偿请求人理由,否则请求人可以再次提出控告。
总结: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但是社会中仍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但是不妨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了不签订劳动......
·能继承再婚配偶的遗产吗
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的人也越来越多。不过,对于再婚夫妻,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再婚配偶的遗产吗?此外,很多孤寡老人也挣脱了世俗的约束,兴起了黄昏恋。老人再婚,其子女......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好处是什么?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好处是什么?法院完全可以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执行,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以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待判决结果产生后再行结算。如此,既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以人......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利益需要来转让手中的股份。但是,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也不是自己一人说了算的,还需要走一些程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都有哪些规则......
·车子按揭离婚后怎么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