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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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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一,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如果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且对方无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形,一般不好变更孩子抚养权。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


·我国机关函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机关函的格式是什么?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那么收养关系如何解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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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如何进行债务追讨?一、债务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债户还债的义务,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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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必须要符合我国关于离婚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的情形,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有多久?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的,要遵循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那么,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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