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大连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是怎样判定的?

  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有一方结束履行合同,从而导致了合同的终止。而合同终止效力律师属于合同纠纷律师的一种,是专门解决合同效力中止问题的。那么,大连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是怎样判定的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
  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大连合同纠纷律师混同。
  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大连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合同的终止也就是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合同终止的主要情形是合同解除、债务抵销、提存。大连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不正常的方式。
  合同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称为约定解除,是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约定原有的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使合同归于终止。另一种方式称为法定解除,即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产生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大连合同纠纷律师认为一是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一旦这些条件成就,当事人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关系。大连合同纠纷律师认为二是在合同订立以后,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订立了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内容的协议,使原合同被解除。这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而种植的,当事人是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如果合同是人为中止的,则需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本网站的相关律师。
  
  
  
总结: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有一方结束履行合同,从而导致了合同的终止。而合同终止效力律师属于合同纠纷律师的一种,是专门解决合同效力中止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代通知金是非法律术语
      代通知金是非法律术语,我国劳动法上对代通知金并无规定。简单来说,代通知金就是当用人单位想要辞退某个员工时,如果未在一个月前提前通知,就需要给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那么,代......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司法回避的方式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司法回避的方式?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规定利用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


·我国代位继承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不受代数的限制并不十分合理,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数过多会使这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这......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那么简单,其确认也需要一定的依据。......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也必须是婚后所取得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


大连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是怎样判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