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

  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1、离婚诉讼期间不可以交男朋友,因为还是婚姻关系,还有对对方忠诚的义务,不然就是属于婚姻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起诉离婚各需要多长时间?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通过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凭据(通常是离婚调解书)2、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针对第一次起诉的案件,一般都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在该判决生效后(若双方均不上诉,在判决作出15日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你可再次诉讼(指第二次起诉,但非指“二审”。所谓二审,是之一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且原告没有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建议当事人千万不要上诉,因为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维持,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的结果就是又浪费几个月的时间,拖延了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再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2、人民法院现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简易程序,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都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概念是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法院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的案件有时可能会在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结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未能审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理,但一般情况下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就意味着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只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再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见得是坏事。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需要履行忠诚的义务,故而是不能交男朋友的,这也就回了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这个问题,若已经交了男朋友的行为,属于侵害了对方的权益,在判处财产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1、离婚诉讼期间不可以交男朋友,因为还是婚姻关系,还有对对方忠诚的义务,不然就是属于婚姻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被申请人:B(A之父),男,××岁,×族,××省××市人,现住××市××区××街××......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字生效吗?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字生效吗?一、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字生效吗?借条上只要有借款人签名,具体数额,这就有效。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


·自己交保险每个月多少
      社保自己交的话每个月缴费金额根据各统筹地区缴费基数而定。自己缴纳社保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


·合同生效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同生效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合同生效概念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


在起诉离婚期间可以交男朋友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