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

  劳动诉讼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3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二)劳动诉讼时效计算劳动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综上所述,受害劳动者若想要尽快将自己与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解决并得到满意的审判结果,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劳动诉讼时间内及时地向有管辖权力的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单位的劳动争议诉讼,否则普通案件过了三年的话法院就不会再审议任何受害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了。
  
  
  
总结:劳动诉讼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3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


·对起诉有异议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对起诉有异议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


·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检查伤亡情况并现场摄影发作事端后,应该第一时刻翻开风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摄影一定从事端车辆的前、后、左、右......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


·违约金过高的标准。
      司法实践中对此掌握的标准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对此不应当机械适用,避免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此时,可以综合考虑辩论终结前出现的......


·个人所得税怎么样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怎么样办理退税?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应当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提前有关材料来进行合法的办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


劳动诉讼时间方面有哪些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