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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3、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4、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5、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 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选择的方法大概就是包括以上四种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必须是懂得我国与此相关的法律,在和商家沟通的时候如果消费者表现出来的是非常懂法的,商家从来都不敢轻视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如果碰到些无良商家,根本就不理会消费者的相关请求,那也可以选择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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