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算,扣除餐费。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3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高级经纪人。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 为甲方招揽房地产经纪人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等事宜,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
  
  2、 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提成中扣除应纳之税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 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中联房产招聘、培训、转正、调职、离职管理规定》、《薪资及提成制度》、《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盘客管理暨房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及签约规范管理规定》、《店面形象要求制度》、《业务部门绩效管理制度》等(下统称为公司制度)。
  
  5、 转正标准(同时达到①、②、③项予以转正,单独达到④项予以转正):①连续3个月达到5000元/月以上业绩或者3个月总业绩达到20000元。②绩效平均分数不低于315分的标准。③通过资格考试。④6个月内完成3万5000元。
  
  我们现已带来了以上材料了。入职协议根本迥然不同,合同内有必要写明企业和职工的信息等相关准则,假如职工一旦违背这些准则,或着在入职协议规定的人间范围内未到达公司的条件的,公司就有权免除劳作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赔偿。所以,我们在入职签署这种协议的时分也要多加留意。
  
  
总结: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遗弃罪如何判定,怎么认定遗弃罪
      对遗弃犯罪进行判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实际的认定。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遗弃行为最多也就是违法行为,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因此才有必要对相关行为作出判定,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内容,这样才能实际......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2.遵守公司章程......


·肖像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肖像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


·死刑执行刑诉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经过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对当事人执行死刑的这种做法是在法律的支持之下,让其为自己做出的一些行为付出最严重的代价,纵观我国关于死刑执行的相关案例其实非常的少。并且此行在执行的时候我国......


·公司债券不超过净资产的多少是合法行为?
      公司债券不超过净资产的多少是合法行为?一、什么是公司债券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


·个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个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