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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所犯的罪行如果到最后是被法庭判处了六个月的拘役,但是又结合整个案情的实际情况所以给当事人判处了缓刑六个月,所谓缓刑六个月,也就是在这六个月期间如果通过相关考核的话,那么有可能就不需要再执行拘役六个月的这种刑期了。那么,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一、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是什么?
  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具有以下特点: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执行具体刑罚。3、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三、法院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实法庭在对当事人宣判缓刑六个月的时候,在宣判结果当中就会详细的告知当事人在缓刑期间要遵守的一些事情。而且如果要外出的话,一定要记得专门向有关机构审批。在缓刑期间再有什么不妥的行为的话,缓刑六个月的这种决定会马上被法院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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