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有许多人在这条路上摔了一次又一次,可是婚姻的割裂又岂能让孩子跟着一同遭罪!关于那些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的人来说,最关怀的就是,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费吗如果再婚怎么办!本文我们为咱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你们阅读了解。
  
  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继父母子女形成拟制血亲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父母婚变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条件但非解除条件。父母再婚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必要前提,但再婚父母离婚,却并不必然导致继子女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再婚时,再婚配偶系其子女继父母,双方之间的关系为姻亲关系,权利义务应遵从《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该条在实践中扩大解释为: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子女的法定义务,继子女有赡养没有独立生活来源且无法独立生活的继父母的法定义务;存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时,如双方没有意愿且没有抚养或赡养行为的,双方仅为没有法定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继父母子女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各自独立生活,互不依赖时,双方之间亦为单纯的姻亲关系。离婚后,没有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姻亲关系状况消除,但已形成的拟制直系自亲型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二)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必要条件。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抚养教育是继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相关规定的基础。该条可理解为,履行了等同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方可形成拟制直系血亲。这种权利义务应当包括物质帮助、生活照顾和教育义务。司法实践中,法院判例一般以共同生活为标准,以不歧视或虐待为底线。一般认为,继父母应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教育费,以生父母的标准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或继子女负担了继父母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并给予生活上照顾和帮助。(三)持续一定时间的抚养或赡养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另一必要条件。综合国外立法经验,笔者认为,共同居住同一屋檐下,被抚养人(被赡养)主要依赖继父(母)或继子(女),因继父母(或继子女)可能负担多种义务,可考虑以三年共同生活时间为形成抚养关系(赡养)最短期间,超过五年则确定形成不可逆转的拟制血亲关系,共同生活三至五年时,应着重参考当事人的意愿,并综合其他影响因素认定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一方仅从物质或生活照顾部分依赖另一方时,应延长最短形成拟制直系血亲时间为五年,超过八年宜认定已形成不可逆转的拟制血亲关系,居中其间由法官综合其他因素认定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低于最短时间的,一般不宜认定拟制血亲关系的,应当认定其抚养或赡养行为系基于维护夫妻感情或相互扶助的行为,离婚后生父母(或生子女)一方应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四)当事人的意愿应成为是否形成拟制血亲的重要参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与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条规定可类推得出,当事人的意愿是是否形成或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重要参考因素。一般来说,除非存在当事人不愿意或孤儿、孤老无人照顾的情形,拟制血亲关系的形成一般还应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费吗假定再婚怎样给就是这里边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要素,比方一方工业的查询等,这些都需求的专业的常识和办法。假定离婚案件较杂乱,仍是主张离婚父母恰当去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这样不论对自己,仍是对孩子都会有利益。
  
  
  
总结: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有许多人在这条路上摔了一次又一次,可是婚姻的割裂又岂能让孩子跟着一同遭罪!关于那些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的人来说,最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把这一责任更好的去履行,接下......


·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新婚姻法女性在离婚时怎样争夺抚养权?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取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孩子归一方抚......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


·伪造租房合同开票算诈骗罪吗
      伪造合同开票是违法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伪造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达到巨大数额,属于犯罪。如果伪造的合同的用途仅仅是一些不涉及金钱,也不涉及具有危害他人或......


·员工入职是企业必须要办理的一项事项,办理入职手续
      员工入职是企业必须要办理的一项事项,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员工和企业共同进行,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企业进行手续的办理。员工入职所需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需要进行明确,这样企业才能够更有效......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