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场逐渐矿大,那么您了解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您一起来解决一下。
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主一起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如果能办理登记手续,可以放心购置,否则谨慎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问题?
当然有问题了,而且不是一个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高为70年,它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房主需要再次缴纳土地使用费,否则国家将要无偿收回该土地.而我们在购买二手房屋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忽略这个问题,这个期限直接影响居住期限和购买价格.根据距离70年的期限的长短,我们可以计算房屋的价值.第十九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对于二手房的购买我们了解到就算没有土地使用证,二手房的购买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您可以购买,但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我们需要将登记手续等程序了解一下,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内容。
总结: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哪些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哪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
·建筑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建筑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
·抑郁症能请长假吗
可以请病假。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
·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一)、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为开展调解创造先决条件凡发生矛盾纠纷的,都是因某些利益冲突而又不能达成共识,各持己见才发生纠纷......
·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2023
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
·宝鸡市工伤鉴定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如今劳动关系在我国社会当中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所以说为了更好地维护好劳动关系,我国对于劳动关系的各项法规是非常多的。比如如果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是可以依法做工伤鉴......
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