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现如今,婚姻关系已不似过去稳固,因此许多人认为结婚了财产也要独立,以免哪天离婚时人财两空,婚内借条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那么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简言之,婚内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债务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处理清楚的,下面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要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玩游戏,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后来两人离婚,赢得一方拿着欠条要求对方履行,这种借条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2、如果夫妻一方写了借条并且取得借条确定的款项,但是该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没有将该款项用于个人用途,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当然,根据所借款项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会出现部分返还和全部返还的不同。
二、婚内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最后,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所以婚内借条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一张“借条”,还要综合很多因素考虑。由此可以看出,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以及“婚内借条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出具婚内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为此,提示您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如果您遇到了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借条等问题,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要时最好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判断。
总结:现如今,婚姻关系已不似过去稳固,因此许多人认为结婚了财产也要独立,以免哪天离婚时人财两空,婚内借条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那么婚内借条的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关系是什么?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关系是什么?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一、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
·交通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交通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2、完全性......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是会进行处理的。《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
婚内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