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
所谓夫妻,即享有对方所有用的一切财物。那么,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关于其名下的财产该如何分配?配偶死了财产分割如何进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全部财产吗?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详细介绍配偶死了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帮助您解决疑惑。
配偶死了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们希望在遵守法律法规处理的同时,另外尽量考虑一下法外之情,毕竟,在配偶死亡情况下的财才分割都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也希望当事人都放下个人利益,多考虑一下失去配偶的人生活处境。
总结:所谓夫妻,即享有对方所有用的一切财物。那么,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关于其名下的财产该如何分配?配偶死了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有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有什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种类(一)劳动合同争议1、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劳动报酬纠纷5、工作时间纠纷6、安全责任纠纷......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法人系统的分公司,则可......
·打离婚官司要找律师吗
1、打离婚官司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要找律师吗1、打离婚官司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下面具体介绍了离婚诉讼费用收费标......
所谓夫妻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