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

  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
  
  一)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采用给予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前款所指其他手段,包括旅游度假、房屋装修、提供住房使用权等使对方受益的手段。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4、《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采用给予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的,按同期相应费用折算贿赂金额。”
  
  5、《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者索取贿赂。”
  
  6、《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7、《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经营者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本规定所称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
  
  8、《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9、《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10、《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上面的这篇资料当中主要是给您整理了一下国家规定的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但是发生了行贿行为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那统一都会按照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所以在商业行贿案件当中,个人行贿数额不足一万元的,单位行贿数额不足10万元的都会被行政处罚。
  
  
总结: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一)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是怎样的?1、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2、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合同不制定地详细严谨,很容易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有机可乘,导致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对于违约责任条款的制定,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说到违约责任不得不提到的......


·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一、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吗?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劳动者就包括处在三期期间的女员工。根据《......


·骗取出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几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几年在了解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几年问题之前,我们要限制无证驾驶撞死人的行为构成了哪个犯罪,然后才能根据《刑法》中对该犯罪的量刑进行相应的处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


我国规定商业行贿多少钱可以行政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