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还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那到底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收养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解除收养后产生的法律效力。
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
《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关系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法》第30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的协议解除包括什么内容
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就由养子女自己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协议解除的程序
根据《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分为了两种形式,包括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而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此时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都是一样的。即原来的养父母关系解除,之前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又会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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