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都有哪些分法?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按行业特征分
  
  1、横向并购
  从事同类经营的两个公司间的并购。横向并购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近年来,由于全球性的行业重组浪潮,结合我国各行业实际发展需要,加上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对横向重组的一定支持,行业横向并购的发展十分迅速。
  2、纵向并购
  向最终消费者或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扩张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因此,纵向并购的基本特征是企业在市场整体范围内的纵向一体化。
  3、混合并购
  经营类别不同的企业间的合并。从理论上看,混合并购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风险,寻求范围经济。在面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购就是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企业进入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风险的途径。上面的三种并购活动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企业基本摆脱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横向并购发生了,数据显示,横向并购在我国并购活动中的比重始终在50%左右。横向并购毫无疑问是对行业发展影响最直接的。混合并购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发展,主要发生在实力较强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混合并购情况较多的行业都有着比较好的效益,但发展前景不明朗。纵向并购在我国比较不成熟,基本都在钢铁,石油等能源与基础工业行业。这些行业的原料成本对行业效益有很大影响,因此,纵向并购成为企业强化业务的有效途径
  二、按实现方式分
  
  1、购买资产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来实现并购
  2、购买股票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来实现并购
  三、按支付方式分
  
  1、现金支付
  
  2、证券支付
  包括本企业的普通股、优先股、债券等进行支付
  四、按程序分
  
  1、非敌意并购
  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双方就并购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并购协议的一种并购行为
  2、敌意并购
  在友好协商遭到拒绝时,并购方不顾对方的意愿强行收购,即收购方避开目标企业的管理层,直接向目标企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由此可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可以划分很多出公司并购的种类,其中按照行业性质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等。这是公司进行并购的两种主要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点。公司并购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专业知识相对复杂,以后也仅仅讲解了公司并购的一些类型。
总结: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一、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确实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和真相对......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具体的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提......


·房地产商起诉住户名誉权纠纷有哪些规定
      房地产商起诉住户名誉权纠纷有哪些规定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是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是多少?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


·包轻工工程承包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包轻工工程承包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包轻工工程承包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下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下么?目前国家法律层面,没有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仅在苏州市、南宁市出台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中,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批准利用地......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