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也是属于双务合同中的一种,其中赠与人在有赠与表示之后,作为受赠人也是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之后,这个赠与合同才会成立生效。与此同时也是允许撤销赠与合同的,但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究竟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何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
  
  1、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2、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未经交付,赠与财物的所有权人仍是赠与人,如果标的物交于受赠人,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或者赠与标的物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则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3、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是为了救灾或者具有公益目的,或者是为了扶贫和履行公共道德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条所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则属法定撤销: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所谓受赠人严重侵害的行为是指受赠人本人或唆使他人故意侵害的行为,且该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赠与合同可依法撤销,过失或者故意侵害的程度未达到严重程度,则不在此限。
  
  2、受赠人应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而故意不履行该法定义务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因受赠人的不法行为妨碍赠与人进行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在应当知道撤销赠与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赠与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很多人认为只要赠与合同成立就不能反悔了,但其实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是允许赠与人撤销的,不过如果此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则就不能撤销赠与合同。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也是属于双务合同中的一种,其中赠与人在有赠与表示之后,作为受赠人也是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之后,这个赠与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关于农村棚户区能强拆吗?
      很多地区都有拆迁的情况,关于拆迁很多地区遇到过很多强拆的行为。那么关于棚户区能强拆吗?棚户区和正常的居民区存在一定的区别,只要符合强拆的两个条件都是可以强拆的,一个是司法强拆还有就是......


·1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一、1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1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一、1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1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是没有准确答案的,相关的税费包括:1、营业税服务业税目5%2、城建,教育附加营业税乘以(6%-10%),市区10%,县城......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相关知识
      相关知识1、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