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会有用到证明法人身份的情形。这时,企业就需要根据固定模式及内容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以验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通常是在法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证明其法人身份时的文书。以下为范本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范本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日期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                        邮政编码:
  
  (背面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二 证明书及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其签名/私章式样为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
  
  附:该代表人住址:
  
  联系电话:
  
  第2页 /(共2页)
  
  二、注意事项: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若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或单位改组,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当事人仍然受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效力约束。
  
  三、对于法人身份的法律规定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因此,上述内容详细阐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内容、注意事项及法律层面对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界定,鉴于法定代表人身份对于企业的特殊性,其承担的权利义务关键且广泛,因此在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时要慎之又慎。
  
  
总结: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会有用到证明法人身份的情形。这时,企业就需要根据固定模式及内容出具公司法定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在聚餐桌上喝酒。喝完之后还自己驾车回家,导致很多醉驾撞人的情况发现,本站的我们在此温馨提醒您,为了对他人也对自己负责,请避免酒后驾车。如果您正......


·单亲妈妈能申请监外执行吗
      如果单亲妈妈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即可以申强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一、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


·如何避免离婚房产纠纷
      近年来,因为离婚而产生的房产纠纷越来越多,这让感情受伤的夫妻二人在金钱上也倍感“受伤”。那么,针对这种现状,我们该如何避免离婚房产纠纷?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怎样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