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二、劳动合同有效期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三、劳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有效期当然就是自己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在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整个都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但是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所以具体的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不过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形下,虽然已经超出了有效期,但是超出有效期的劳动合同的续签员工本人有很大的主动权。
  
  
总结: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必须有主观上过失。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怎么处罚?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怎么处罚?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处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广州社保?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个险种。是为公民年老、工作受伤、怀孕分娩、失业、疾病医疗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可是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士该如何参加广州社保和补缴社保?下面,我们......


·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可以得知,是什么误工费?
      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可以得知,是什么误工费?被雇佣人员由于雇佣人的各种原因耽误工作,其误工费又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就由本网站我们带领您一起讨论有关照顾小孩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您......


·网络诈骗能报警吗
      网络诈骗能报警吗,应该怎么处理?大数据时代,我们都要经常用自己的信息去注册很多的网站,有时候不小心泄露出去了,有的人借机进行网络诈骗,骗取受害人财产。平时遇到诈骗可以去公安厅报警,......


·醉驾规定于哪些法律之中?
      醉驾规定于哪些法律之中?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


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