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校园打架斗殴实施条例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父母忙于事业,忽略孩子的教育问题,只将教育孩子的责任交给学校,导致校园暴力风靡各个中小学甚至大学。校园暴力并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问题。因此许多学校针对校园暴力做出处置校园打架斗殴实施条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对打架斗殴事件的肇事、策划、参与、伪证、提供器具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肇事者
1.未动手但导致打架事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致他人轻微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5.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持械者,视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曾因打架被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冲突平息后,当事一方找另一方理论而引起事端者,按寻衅滋事论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导致打架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纠集他人或策划他人打架,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参与者
1.参与打架事件者均参照肇事者处分条款处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发展,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伪证者
作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提供器械者
1.提供器械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造成他人受伤,视伤势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五)一人犯有上述两项行为者、报复打人或结伙斗殴为首者,从重处分。
(六)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加重一级处分;对到校外打架、斗殴者,从重处分。
(七)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均需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其它损失,如不按期缴纳赔偿费,从重处分。
二、非法侵占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除退还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非法占有他人物品,拒不归还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对作案价值500元以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对作案价值500元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多次作案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偷窃公章、机密文件、档案、私人证件及重要票据等物品,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偷窃行为轻微,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赌博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伪造、涂改、冒领、盗用各种证件、证明或私拆、毁弃他人邮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校园暴力可能一开始只是学生之间的拌嘴,却没有人及时地进行调节疏导,将小矛盾扩大化,慢慢的发展成如今的校园暴力,甚至让学生学习社会不良习气,搭帮结伙在做出违背道德的事甚至违法,所以校园不良习气必须制止,这样的处置条例,能约束学生面临抉择时作出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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