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数不胜数,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许多身在南京的处于纠纷中的人也希望能够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其解决问题,今天我们为您带来南京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一、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3、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在每工作小时按50-1000元标准内,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三、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5、在质量纠纷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达到优良,往往各执一词。这样在诉讼中,质量检测部门的意见或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往往起到确定性作用。
6、在诉讼中,应当委托律师提请法院委托鉴定,并且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详尽的资料,比如双方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现场签证,双方对三大材料价格的约定,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约定,对工期顺延的约定等等。
7、向法庭举证,应当尽量提交能够相应印证或双方已书面确认的书证。而不应当提交难以自圆其说的书证。比如提交信函,还应当提交已经送达或已交邮的凭证,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的书证,应当同时提交这些代表有权签收的证据或构成代理的书证。另外,有些书证可以在对方当事人出示全部书证后再视情况提供。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事务所有很多,不同事务所的律师水平也有所不同。不过律师的收费标准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因此在寻求律师帮助时不用过于担心收费问题。同时,在处理工程纠纷案件时也要注意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增加诉讼成功的几率。更多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秦皇岛律师。
总结:南京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数不胜数,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
·一、代书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代书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
·债权债务公布期限规定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借钱行为,小到几百块,大到几千万上亿都有,借钱如果说没有法律约束的话,对于债权人来说是非常具有风险的,所以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双方借钱如果遇到纠纷,是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一、伪造入职材料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一、伪造入职材料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
·在离婚纠纷中离婚官司要打多久?
在离婚纠纷中离婚官司要打多久?在离婚纠纷中离婚官司要打多久?离婚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感情破裂,家庭暴力,过错方引起离婚的原因而导致离婚,而在离婚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叫做离婚......
·传播淫秽物品数量怎么计算
传播淫秽物品数量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