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不论是哪一部法律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管辖权问题,他就是指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一些具体的分工制度,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二、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关注:“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首先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管辖的定义,其次就是刑事诉讼法当中管辖,包括立案管辖,还有就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管辖的案件的范围,也给您介绍一下。
总结: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不论是哪一部法律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管辖权问题,他就是指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市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表在哪领取
随着原来的法人代表辞职、离世等这些客观因素都会导致必须要对法人代表进行变更,可是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是需要填写变更登记表的。一般公司的主要责任人不会亲自处理这种事情,可是下面......
·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在影响社会秩序的各种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但不能否认的时候也有少部分公民行为是非常恶劣的而被刑法归纳为是涉恶的犯罪行为,但很多人在作出这些恶劣行为的时候并没有意......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上诉不加刑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到多名被告时,法院要结合上诉不加刑原则,这属于我们刑事诉讼原则的一种。那么上诉不加刑依据是什么?适用情况包括哪些?为此我们收......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
·民事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调解吗?
民事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调解吗?民事仲裁裁决后不可以调解,但是可以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